识别“孪生”货车换卡逃费伎俩!广东惠河高速挽回4万余元通行费


(资料图片)

5月9日,广东交通集团所属惠河高速打击了两辆“孪生”货车通过互换通行卡等手段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违法行为。最终,在法律法规的震慑下,货车所属运输公司负责人王某某主动交纳了所逃通行费共41828元。

日前,惠河高速工作人员在稽核比对分析过程中发现,一辆车牌为辽G***96的六型“绿通车辆”在惠河高速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的埔前收费站驶出高速仅18分钟后,又重新进入高速。由于间隔时间较短,不满足卸、换货物的条件,引起惠河高速工作人员注意。

惠河高速立即成立专项小组,通过稽核系统查询该车通行记录。调查发现,辽G***96车牌先后出现在两辆外型相似但运输货物完全不同的货车上,其中一辆拉载的为“绿通”货物(符合条件可免费),另一辆则为普通货物(非免费),疑似存在通过调换车牌进行逃费的行为。工作人员通过门架车辆图片、服务区录像及通行记录核实,最终确定两台车存在换牌与换卡逃费行为。

结合门架信息及出口绿通查验图片分析,惠河高速工作人员经核实还发现,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半年时间里,辽G***29与辽G***96两车利用外型相似的特征共9次通过变换车牌、通行卡、行驶证等手段利用绿通优惠政策,达到“跑长买短”的目的,涉案金额达41828元。

5月9日下午,辽G***29与辽G***96货车所属运输公司负责人王某某主动到惠河高速补交了所逃通行费。

近年来,受利益驱使,不少车主为逃交通行费铤而走险,殊不知,在个人诚信越来越重要的今天,高速公路的逃费行为除了会被列入黑名单外,也将纳入个人征信体系,甚至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,如:2023年3月,车主李某通过使用虚假的行驶证办理ETC,采用“大车小标”的方式少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,缓期两年执行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;2022年3月,车主梁某通过跨省倒换CPC通行卡“买长跑短”逃费79车次,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50000元,补交所逃通行费。

工作人员提醒,广大司乘出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诚信守法、文明出行,切勿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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