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快讯:江西:今年追缴高速通行费3846万元

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以后,全国形成了“一张网”的运营新格局。随着收费方式的转变,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单次通行费数额大幅度增加,部分车主在利益驱动下,利用各种非法手段达到逃交、少交通行费。今年以来,江西省交通部门实施预警制,密切关注一批可疑逃费车辆信息,一年来线下查处逃费车辆共计2.78万辆,追缴高速公路通行费3846万元。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部分逃费车主也为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

高速偷逃通行费以改变车型等方式为主

以往,高速公路上,车辆偷逃通行费,以假行驶证、冒充绿通等手段为主;如今,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以后,全国形成了“一张网”的运营新格局,特别是改变车型、屏蔽通行介质、跑长买短等典型逃费方式不断出现。


(资料图片)

作为打击偷逃通行费的主力军,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持续开展“打逃”工作。“今年以来,中心查处各类漏费车辆5800余辆,主要以长途过境货车ETC漏费为主。考虑到货运车辆运输效率等方面,主要通过电话联系、发放告知书等线上方式让车主进行补费。”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赣州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。

无独有偶,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吉安东管理中心一年来累计追缴通行费400余万元。该中心相关稽查负责人介绍,目前已掌握了车主逃费的主要方式,包括:改变车型/车种逃费(大车小标、货车客标、丢轴少轴)、改变缴费路径逃费(屏蔽通行介质、一车多签/卡、UJ型线路)、利用优免政策逃费(假冒绿通、假冒集装箱)、闯关逃费等。

5人“买短跑长”偷逃通行费被判刑

据悉,去年下半年,吉安东管理中心稽查人员在日常稽查中发现黄皖N08***牌六轴货车“跑长买短”,遂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。2022年6月27日,公安部门对涉案人李某进行逮捕,经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,且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。吉安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相关情节,作出判决,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3.2万元。

实际上,早在2020年,江西省破获一起跨省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案件,被告人陈某等5人驾驶3辆六轴货车,频繁往返江西与广东,利用“买短跑长”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合计18.8万元。经法院审判,被告人陈某、肖某、黎某3人犯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3万元不等;被告人邹某、张某2人犯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三年,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。

根据有关法律,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行为属于违法行为。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,公安机关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一年线下查处逃费车2.78万辆

谈及如何在新形势下,更好地追缴高速通行费,吉安东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,该中心建立了以“数据稽核室为总店,收费所站为分店”的打逃工作体系,形成上下联动打逃机制;同时,主动适应路网稽核打逃报备制新形势,依托收费业务系统“分屏”试点工作,推动智慧化稽核建设,提高稽核效率,开展屏蔽OBU专项稽查活动,充分利用稽核业务平台,运用屏蔽OBU逃费稽查处置方法,通过“数据稽核+现场查处+电话追缴”方式动态调整工作方法和措施,有效提升打逃工作实效。

为了从全省层面更好地推进“打逃”工作,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快速开展逃费车辆分析研发工作,依托数据优势、业务优势和技术优势,开发出基于入口交易流水、出口交易流水、省界牌识流水、门架通行流水、牌识识别流水、服务区流水、车辆二次识别、拆分数据的逃费分析系统,2022年还新增U/J型通行车辆、大车小标、部分屏蔽通行路径等多个逃费模型。

2022年以来,全省高速共关注2.4万辆车涉逃费,共推送消息1087.8万条。数据显示,我省线下查处逃费车共计2.78万辆,追缴高速公路通行费3846万元。

关键词: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通行费 有期徒刑